為加強我省秸稈綜合利用,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和耕地質量,促進農業綠色發展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2019年我省堅持疏堵結合和就地、就近、分散、多用途的原則,突出“一主兩輔”(還田為主,燃料化、飼料化為輔),通過擴大政策范圍和補助方向、加大省級投入比例、提高補助標準、堅持市場運作、創新工作機制、突出技術支撐等方式方法,力爭實現2019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要達到80%以上,秸稈還田利用率達到55%以上,對暫時得不到利用的秸稈實現全部離田,全區域全時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燒。

2019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及補助標準
2019年,秸稈綜合利用,堅持“還田利用為主、離田利用為輔、各級財政共擔、全作業環節補貼”的原則,進一步加大秸稈綜合利用特別是秸稈還田環節政策支持力度。
1.秸稈還田作業補貼。
(1)玉米秸稈全量翻埋和碎混還田作業補貼。每畝補貼40元,省級和市、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2)玉米秸稈覆蓋還田補貼。每畝補貼10元,省級和市、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3)水稻秸稈翻埋還田作業補貼。每畝補貼15元,省級和市、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4)水稻秸稈本田腐熟作業補貼。每畝補貼20元,省級和市、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玉米秸稈翻埋和碎混還田、水稻秸稈翻埋還田、玉米秸稈覆蓋還田三項作業都要經農機指揮平臺智能終端檢測作業合格后,方可享受作業補助。
2.秸稈離田利用補貼。
(1)玉米青貯配套補貼。利用國家糧改飼項目,對省內所有奶牛場窖貯全株玉米青貯進行補貼,在每噸國家補貼60元的基礎上,配套增加40元,省級和市、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2)秸稈離田利用補貼。按照“誰利用、補貼誰”的原則,對納入全省各級秸稈綜合利用管理臺賬的村集體、各類經營主體和企業(由于生物質電廠已享受上網電價補貼,該項補貼不包括生物質電廠),根據其當年實際利用秸稈量給予每噸50元的補貼,省級和市、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3.秸稈還田離田機具購置補貼。
對購置高性能拖拉機和秸稈專用機具的各類購機主體,在享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基礎上,省級財政按照所購機具前2年市場最低售價的20%給予累加補貼,總補貼額不超過機械銷售價格的50%享受省級財政資金補貼。縣級負責組織所購機具補貼審核發放,并依法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4.繼續執行“三年行動計劃”既定補貼政策。
為維護政策穩定性,繼續按照省政府關于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相關內容,兌現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設和秸稈原料化利用等補貼政策,適當調整生物質爐具購置補貼政策。
(1)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補貼。按照年產0.25萬噸投資100萬元、年產1萬噸投資300萬元、年產2萬噸投資590萬元的建設標準,分別按照投資額度的70%、50%和30%給與定額補貼,省級和市、縣(市、區)按1:1的比例分擔。
(2)秸稈工業原料化項目建設補貼。對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和肇源縣新建并已經投產運營的秸稈工業原料化項目,按項目設計能力一次性給予每噸秸稈100元的補貼,省級和市、縣(市、區)按1:1的比例分擔。
(3)生物質爐具購置補貼。對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和肇源縣戶用生物質鍋爐按照每臺2100元計算,給予70%補貼。省級和市、縣(市、區)按4:1比例分擔。
5.秸稈離田作業補貼。
為確保2019年秸稈全部離田,剩余暫得不到利用的秸稈擬進行離田作業環節補貼(已享受玉米和水稻秸稈離田利用補貼的不在補貼范圍之內),玉米每畝補貼15元、水稻每畝補貼10元,省級和市、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